牧琴常识网 -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热门话题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撸撸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活百科

父母去世了,独生子女怎样继承父母的房产?

时间:2024-04-11 14:00:02人气:作者: 牧小白

不少人都会认为,独生子女没有别的兄弟姐妹,当父母去世之后,就应该享有父母房产的金部继承权。但事实上呢?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继承遗嘱,房屋管理部门是不会将去世父母的房产直接转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时,遗产的第一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之规定,如果产权登记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那么今后老百姓继承房产时,有2种方法3种途径,即遗嘱继承或遗赠和法定继承; 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

1、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包括三个方面: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公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当父母死亡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可以到派出所出具证明,即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已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出具了这个证明,就能证明这个独生子女是其父母房产唯一合法的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续人所有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就可以顺利过户了。也就最终完成了父母房产的继承。

标签